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1347號
全文內容:
修正「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第七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第七點規定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