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01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1482號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2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15條第2項。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中)。
(二)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三)電話:04-22502186。
(四)傳真:04-22502373。
(五)電子郵件:aniech@land.moi.gov.tw。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