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改字第10150005563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十二點、第十四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十二點、第十四點之一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