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1786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