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1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1832號
全文內容:
修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範圍勘選作業要點」第十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範圍勘選作業要點」第十點規定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