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0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10104624670號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修正「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五十條之五。
三、「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第八條修正草案內容如附件。本修正草案另詳載於本部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網頁。
四、對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之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 地址:臺北市愛國西路2號。
(三) 電話:(02)23228000。
(四) 傳真:(02)23414283。
(五) 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六)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