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01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管字第10140025761號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訂定「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使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之出租及設定地上權優惠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財政部、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住宅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三、「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使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之出租及設定地上權優惠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有財產局網站(網址:http//www.mofnpb.gov.tw)「行政資訊網站」選項下「電子佈告欄」。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國有財產局
(二) 地址:臺北市光復南路116巷18號
(三) 電話:(02)27718121分機1227
(四) 傳真:(02)27812148
(五) 電子信箱:rent2@ntps1.mofnpb.gov.tw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