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01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管字第10140026621號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
三、「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有財產局網站(網址:http//www.mofnpb.gov.tw)「行政資訊網站」選項下「電子佈告欄」。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國有財產局
(二) 地址:臺北市光復南路116巷18號
(三) 電話:(02)27718121分機1222
(四) 傳真:(02)27812148
(五) 電子信箱:rent2@ntps1.mofnpb.gov.tw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