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2年4月3日
發文字號:台內社字第1020133403號
全文內容:
訂定「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作業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一日生效。
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作業規定」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