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2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20804130號
全文內容:
訂定「租屋服務平臺提供刊登租屋資訊住宅出租修繕獎勵及代墊租金諮詢作業須知」,自即日生效。
附「租屋服務平臺提供刊登租屋資訊住宅出租修繕獎勵及代墊租金諮詢作業須知」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