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102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接字第10230005450號
全文內容:
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二點、第七點及第十三點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二點、第七點及第十三點附件三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