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
發文日期:102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農企字第1020012761A號
全文內容:
修正「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附修正「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主任委員 陳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