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20336778號
全文內容:
修正「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第三條、第十二條之一條文。
附修正「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第三條、第十二條之一條文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