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20813949號
全文內容:
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七條之四、第十三條條文。
附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七條之四、第十三條條文
部 長 李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