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行政部令
發文日期:104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院臺財字第1040045824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
附修正「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
院 長 毛治國
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