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令
發文日期:10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營金環字第1040005571號
全文內容:
訂定「金門國家公園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附「金門國家公園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處 長 謝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