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104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11227號
全文內容:
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
部 長 陳威仁
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