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提醒民眾,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所以如果是媳婦女婿或岳父岳母設有戶籍,因屬直系姻親,仍符合土地稅法規定,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