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17-05-25
 
  私有土地除法定空地外,若無償提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可減免地價稅
 

 

私有土地除法定空地外,若無償提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可減免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私有土地」如查明確屬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在該期間內之地價稅全免,惟其屬於建築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則無減免地價稅之適用。
  

該處指出,法定空地係法律強制規範建築房屋應留設之空地,目的係為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或防火,以維持環境品質及居住安全;故無償供公眾通行之法定空地,排除於適用地價稅減免範圍外。
  

該處貼心提醒民眾如擁有之私有土地無償供公眾通行且符合減免規定者,可於每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若逾期限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敬請符合規定之民眾儘快申請減免地價稅,以減輕稅賦。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人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