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或合併應有部分價差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免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共有土地分割,或兩宗以上所有權人不相同的土地合併,各共有人分割或合併前後應有的部分價值相差在公告土地現值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依規定可免申報土地增值稅,也無須辦理查欠,可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