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擴大及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民國106年9月26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內政部106年9月7日台內營字第1060814226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仁武、鳥松及大社區公所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ban-web.kcg.gov.tw/ →「都市計畫專區」→「都市計畫公告」→至「公告發布實施」點選本計畫案名。
二、公告圖說:比例尺六千分之一都市計畫圖及都市計畫書乙份。
檔案名稱
計畫書 (20170919180125-7.pdf)
計畫圖 (20170919180435-7.pdf)
公告文 (20170920092429-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