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全球資訊網
   
  首 頁 本會簡介 地政資訊 公會報報 新新聞 最新增修法規 地政賦稅函釋 地政賦稅裁判 法規草案公告 網站導覽 書表下載  
 
會員專區
帳 號:
密 碼:
 
 
本會簡介
討論區
沿 革
法規及章程
理.監事名錄
各專務委員會
會員名錄查詢
地政資訊
全國地政機關查詢
電子謄本申請
公告現值查詢
平等互惠國查詢
高市案件查詢
高市門牌查詢
高市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高市地理資訊(圖)查詢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
賦稅資訊
全國賦稅機關查詢
物價指數查詢
高市增值稅試算
增值稅試算
高市稅籍編號查詢
地方稅節稅手冊
國稅節稅手冊
金融資訊
金融機構查詢
公司營業登記查詢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票信查詢(免費)
票信查詢(付費)
 
  發表時間:     2015-09-03
 
  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須經申請核准才能適用房屋稅減半規定
 

 

劉先生在5年前開創事業第二春,經營一家汽車零件加工廠,聽說工廠房屋稅可以減半,向稅捐處詢問相關細節。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工廠房屋符合減半課徵房屋稅的要件有三:(一)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完成登記之工廠 (二)房屋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如為獨資經營,須為工廠負責人本身所有 (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建築物;因此工廠範圍內之辦公室、守衛室、餐廳及空置未使用之廠房,並不得適用房屋稅減半規定。

該處進一步說明,由於房屋稅減免涉及事實之認定,所以納稅義務人應於減免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處申報,經派員勘查認定核准後,工廠房屋稅就可以減半徵收,但如果逾期申報,就僅能自申報日當月份起開始減免。

 
上一則  下一則   更多資訊
 
 
 
 
目前線上   參觀人數: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 全球資訊網 Kaohsiung 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 Guild ®2016
電話:(07)251-5553 傳真:(07)215-9253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三三一號九樓之二 E-Mail: khland.org@msa.hinet.net
※建議以IE 5.0版本以上瀏覽器 電腦螢幕解析度調整為 1024 X 768 觀看方可得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