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加強為民服務品質及擴大為民服務範圍,自105年11月1日起一般買賣、贈與土地、房屋案件,利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時,可辦理跨局查欠,節省民眾舟車往返時間及奔波勞累之苦,惟申報資料有誤或有更正事項及特殊案件等,仍須回原轄區稅務局辦理查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