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令
發文日期:103年6月5日
發文字號:測企字第10300329372號
全文內容:
修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
附修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
主 任 劉正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