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令
發文日期:104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署管字第10440000760號
全文內容:
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賃作業程序」第六點、第四十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賃作業程序」第六點、第四十四點
署 長 莊翠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