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財政部令
發文日期:104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台財產接字第10430004162號
全文內容:
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八點、第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八點、第十二點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