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法務部令
發文日期:105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法令字第10504540630號
全文內容:
修正「檢察機關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附修正「檢察機關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部 長 邱太三
檢察機關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修正條文(請參見PDF)
檢察機關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一) 籌備會發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