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內政部公告
發文日期:105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50800172號
全文內容:
主 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建築構造編第66條之1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97條。
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建築構造編第66條之1修正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689。
(四) 傳真:(02)87712709。
(五) 電子郵件:yyun2000@cpami.gov.tw。
部 長 陳威仁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建築構造編第六十六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